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条件
小编 2019-04-18 15:08:45申请学位
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第四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符合以下学术水平要求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学位论文成绩良好(或80分)及以上; 3.通过以下任何一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第四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符合以下学术水平要求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学位论文成绩良好(或80分)及以上;
3.通过以下任何一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
(4)国家大学英语(含其他语种)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法律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存在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等行为者。
版权声明: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朋友获得更多考试资讯,正确理解考试相关政策,本站在进行内容编辑的时候,难免转载第三方资讯,所有转载内容都会注明来源,其有关的论述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原创内容如有类同也许是巧合,若有侵权,恳请联系本站删除(ezkxx@qq.com)。考试相关政策请以官方的发布内容为准,引用所产生的涉考风险、法律风险及其他风险,与本站无关。